約翰歐文:手段服從目的

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(羅八13)

⋯⋯我們告訴病人說:「如果你願意服這帖藥,或接受這處方,你就會好起來。」我們的用意是要描述藥方與健康之間的確切關係。這經文就是這個意思。這個條件語句揭露了治死身體的惡行與活著之間的確切關聯。

當中的關聯與一致性有許多種意見,就像有的認為是因果關係,也有的認為是方法手段與目的的關係;治死與活著嚴格說來並非因果關係——因為「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」(羅六23)——而是手段與目的的關係。上帝已經自由地應許了這目的,並且為著達到祂的目的而立定了這些手段。儘管手段是必需的,卻要服從上帝所自由地應許的目的。

——約翰歐文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譯註:歐文認為,上帝的目的是為了在基督裡賜人永生,因而設立了手段——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罪行。他指出,其實上帝的目的才是因,而祂為此所設立的手段則是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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