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魯克斯:「有誰比我苦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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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魯克斯:年老的碎渣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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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德華滋:論殘存的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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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克斯特:丈夫的權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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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.布利吉: 以默想充滿心的容器
默想能保守你心遠離罪惡的念頭。容器滿了,就無法再倒進什麼。如果心裡充滿惡念,屬天的聖潔思想就無處可容。如果以默想使心裡充滿屬天的聖潔思想,惡念就無處可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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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魯克斯:閱讀與默想
蜂可不是輕碰一下花朵就能採到蜜。牠得在花上停駐一段時間才能取出甘甜。同樣道理,最美好、芳香、有智慧、剛強的基督徒,不是那讀得最多的,而是那默想最多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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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頓:默想道理
聽道多,行道少,這有什麼原因呢?
原因在於缺少默想。
研讀的目的是要得到資訊,而默想的目的是要實踐,或是點燃情感。
研讀的目的是要儲藏真理,而默想的目的是要將真理化為聖潔的行為。
聽道卻不默想,就毫無果效。
我們或許又聽了又聽,卻像把東西放進破洞的袋子裡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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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森:閱讀默想並行
我們冷淡退後,不讀聖言,是因為我們沒有在默想的火旁取暖。若不默想,儘管曉得真理,內心仍不為所動。槌子怎樣將釘子敲進腦袋裡,默想也怎樣將真理放進心裡。先閱讀,然後默想。閱讀能預備默想之燈的油料。要確保你的默想以聖經為基礎。不默想的閱讀,荒涼不結果子。不閱讀的默想,則危險重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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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.布利吉:默想的益處
藉著默想,你的知識得以加增。
藉著默想,你的記憶得以加強。
藉著默想,你的心得以溫暖。
藉著默想,你得以免於罪惡念頭襲擾。
藉著默想,你的心得以注意每一項義務。
藉著默想,你得以在恩典中長進
藉著默想,你得以填上自己生命中的每一處破口,並知道該怎樣利用空餘時間。
藉著默想,你得以從惡事中取出善果來。
藉著默想,你得以與上帝交談,並以上帝為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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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歐文:不可或缺的事
容我在此陳明:照我的判斷,一個人要行得正,並順從基督與福音,所不可或缺的事是,他得先憑信將自己交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找到一群信徒並加入他們。而且這群信徒必須對上帝真理發熱心,公開承認這真理,遵守主耶穌的吩咐,培養出克盡己責的真敬虔、節制、公平,並從這世界中分別出來。接著,他就能有分於教會的屬靈好處與聖靈賞給教會的恩賜,並毅然決然要以信心與愛心,致力於建立基督的身體。
——摘自約翰歐文《聖經神學——從亞當到基督的神學史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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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瑪士華森:主永遠記念祂的子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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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瑪士華森:論謙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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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瑪士華森:論貪戀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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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瑪士華森:論姦淫
保羅說:「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」(林前七2),而不是妾、情婦。為要叫你免於犯姦淫,讓我告訴你犯姦淫的大惡為何:
(1)這是偷竊的罪。這是最嚴重的竊盜。姦淫者從他鄰舍身邊偷走的,比物品、產業更加貴重;他偷走鄰舍的妻子,那可是他肉中的肉。
(2)姦淫貶損人格。姦淫使人形同禽獸;因此犯姦淫者被形容為發出嘶聲的馬。「他們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, 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。」(耶五8)其實,犯姦淫比獸性還壞;因為有些動物只是缺乏理性──卻照著獸性的本能,顯出一定程度上的端莊、貞潔。斑鳩是貞潔的禽類,忠於自己的伴侶;鸛不論飛到哪裡,從來只進自己的巢。博物學家記載,鸛如果離開自己的伴侶,另組家庭,所有其他的鸛都會飛到牠身上,將牠身上的羽毛拔出來。犯姦淫比獸性還壞,使人失去本有的尊貴。
(3)姦淫能污穢人。魔鬼被稱為污鬼(路十一24)。犯姦淫者就是魔鬼的長子;他是不潔的;他是流動的泥沼;他全身都因罪潰爛;他眼中閃著情慾的火花;他嘴裡冒出污穢的沫子;他的內心像活火山一樣,有各樣不潔的慾望熊熊燒著。他污穢至極,如果死在這項罪中,就是地獄的所有烈火也無法煉淨他淫亂的罪。至於淫婦,誰能描繪出她的黑暗?聖經稱她為深坑(箴二十三27)。她是公共污水管。信徒的身體是活殿,他的靈魂是一座小天堂,有各種恩典為妝飾,如滿天星斗一般;而淫婦的身體卻是一座會行走的糞土丘,她的靈魂則是一座小地獄。
(4)姦淫能毀壞肉體。「終久,你皮肉和身體消毀,你就悲歎」(箴五11)。淫亂使身體變作一間病院,帶來引發惡臭的疾病,並吞蝕臉上的美容。正如火焰燒盡蠟蠋,情慾之火也燒盡骨頭。犯姦淫者全速奔向自己的死亡。「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,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。少年人立刻跟隨她,好像牛往宰殺之地;又像愚昧人帶鎖鍊去受刑罰,直等箭穿他的肝; 如同雀鳥急入網羅,卻不知是自喪己命。」(箴七21-23)羅馬人在維納斯神廟前舉辦喪禮,為要指出情慾引致死亡。維納斯就是情慾!
(5)姦淫是錢包上的破洞,不僅毀壞肉體,更毀壞產業。「能保你遠離惡婦, 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。 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, 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。 因為,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; 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。」(箴六24-26)娼妓是魔鬼的馬蛭,是吸收金錢的海綿。浪子浪費資財,正是因為他與娼妓共枕(路十五30)。英王愛德華三世臨死時,他的妾從他身上奪走了一切,連他指頭上的戒指也拔走,就離開他遠去。極盡奢華活著的,卻一貧如洗而死。
(6)姦淫摧毀名聲。「與婦人行淫的,便是無知; 行這事的,必喪掉生命。 他必受傷損,必被凌辱; 他的羞恥不得塗抹。」(箴六32-33)有的人受了傷,便得著尊榮。軍人的傷痕十分光榮;殉道者為基督所受的傷也發出榮光;但犯姦淫者受了傷,名望卻毫無加增。「他的羞恥不得塗抹!」名譽的損傷,醫生無法救治。犯姦淫者死了,他的羞恥還在。他的身體在地底朽壞時,他的名也在地上腐臭。他行淫所生的兒女,也成了記錄他羞恥、活生生的記念碑。
(7)這罪損害心思。它偷走悟性,使心駑鈍。「姦淫和酒,並新酒, 奪去人的心。」(何四11)它將內心的純潔吞噬淨盡。所羅門迷戀眾女子,她們就引誘他拜偶像。
(8)這罪招致今世的刑罰。摩西律法明訂,姦淫罪當處死刑。「姦夫淫婦都必治死」;通常是用石頭打死(利二十10;申二十二24)。撒克遜人規定犯這罪的人當受火刑;羅馬人則砍下他們的頭。這罪就像毒蝎,尾巴上帶著毒刺。帕里斯和海倫通姦,不但害死他們的性命,也傾覆了特洛伊城。「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, 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。」(箴六34)犯姦淫者常常在犯行時被殺。姦淫也讓皇帝奧托和教皇西斯都四世賠上性命。「情慾一慣的作法,是打造歡樂的入口──但情慾離去以後,只留下悲哀。」我曾讀到在倫敦有兩人行姦淫玷污自己,立即被天打雷劈而死。如果現在所有犯這罪的人,都得照這方式受刑罰,那麼天就要像昔日的所多瑪再次降下火雨!
(9)犯姦淫至終不悔改,靈魂將受永刑。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。」(林前六9-10)情慾的火引向地獄的火。「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上帝必要審判。」(來十三4)人或許一時不察,沒有審判他們;上帝卻必要審判他們!
難道犯其他罪行的人,上帝就不審判他們嗎?不是的。那麼使徒為什麼說,「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上帝必要審判」?這話的意思是,祂將來肯定要審判他們;他們將無法逃避公義的手;祂必要嚴厲刑罰他們。「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,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,等候審判的日子。那些隨肉身、縱污穢的情慾……的,更是如此。」(彼後二9-10)淫婦的胸懷引人離開亞伯接罕的胸懷。「享樂一時,受苦永久!」那想要小酌一杯歡愉的,將飲盡滔滔忿怒。「她的客在陰間的深處。」(箴九18)有智慧的客旅來到旅店裡,雖有美食佳肴擺在眼前,他也克制自己,一樣都不吃,因為最後總要算帳。我們都是往天上耶路撒冷去的客旅;遇見有許多試探的誘餌擺在眼前時,我們不可吃,反倒應該想到將來死時,要一併清算代價。戴歐尼修斯(Dionysius of Paris)席間看見有鋒利的劍指著頭,他所吃的美食又能帶給他什麼快樂呢?當犯姦淫的人餵飽自己逆性的情慾時,上帝公義的劍也指著他的頭。考辛努(Causinus)提到西班牙有一棵樹,散發著香氣,讓人直流口水,但它的汁液有毒。淫婦的記號就是這樣,她身上撒滿香粉,有著迷人的打扮,卻能毒害靈魂,直至滅亡!「因為,被她傷害仆倒的不少; 被她殺戮的而且甚多。」(箴七26)
(10)犯姦淫者心裡所存的,他就行出來,毀滅別人的靈魂,一次殺害兩個靈魂!他比盜賊更壞;因為如果盜賊搶奪一個人的財物,還奪走他的性命,或許那人的靈魂仍能享福;他如果死在床上,或許會上天堂。但犯姦淫者危害了別人的靈魂,盡其所能地剝奪她的救恩。淪為引誘別人下獄的工具,是何其可怕的事!
(11)犯姦淫者為上帝所憎惡。「淫婦的口為深坑; 耶和華所憎惡的,必陷在其中。」(箴二十二14)。還有什麼事比為耶和華所憎惡更糟呢?上帝也會向自己的兒女發怒;但上帝對人的憎惡,是最高程度的恨!
主怎樣顯明祂對犯姦淫者的忿怒呢?就是將任憑他存邪僻的心,和烙慣了的良知(羅一28)。他就落入了無法悔改的狀態。他為上帝所憎惡。淫亂的人就站在地獄門口,死亡推他一把,他就一頭栽進去!
(12)姦淫種下紛爭。它摧毀和平與仁愛──這是家中所生長最美的兩朵花。它使丈夫與妻子為敵,使妻子與丈夫為敵;致使「一體的關節相互攻擊」。家中的分裂會產生紛亂;因為「凡一家自相紛爭,就必敗落。」(路十一17)我們聽見這些話,就當警醒;這些話召我們不再追求姦淫這害人靈魂的罪。請聽聖經所說:「她的家是在陰間之路, 下到死亡之宮。」(箴七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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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克斯特:論暴食
1.暴食是嚴重違背愛神之心的罪。它就是拜偶像!
這是多麼可憎、下流、並叫人下地獄的罪,因為人竟一心向著自己的肚腹!
2.暴食是自殺!雖然暴食不會立即害命,卻肯定會害命!
3.暴食是心思的死敵,誓死阻撓人善用理性。
4.暴食使肉體和心思一同昏暗。暴食使人變得沉重、困倦、懶惰。
5.暴食是屬肉體的心思最直接的果效,也是取悅肉體這一可憎之罪的果效。
6.暴食會滋生、餵養其他一切的情慾。
7.暴食是低賤如野獸般的罪。
8.暴食是在浪費地消耗、吞吃神的創造物。
9.暴食是最不知感恩的罪。它取用神的恩惠,再像是當著神的面一般,全吐出來。
10.暴食的罪能將你領受的恩惠、財富、和食物,變為你的網羅和滅亡。你取悅了喉嚨,倒毒害了你的靈魂!
11.暴食是賊,能奪走你的家產,並將原是交付給你善用的,以及你終必向神交帳的,一盡吞吃。
12.你越是喜歡犯暴食的罪,這罪就越大。最甘甜、最叫人情願、也最討人喜愛的罪,就是最大的罪。比暴食更叫人快樂、喜愛的罪,實在少有。
13.越常犯暴食的罪,這罪就越大。世人把暴食當作他們日常的習慣和興趣。他們為暴食而活。他們犯其他的罪,目的就是為了暴食。一旦變成了野獸,他們就繼續活像頭野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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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itor
Samuel Hi-an Koeh 郭熙安
Translator & Editor 翻譯 & 編輯
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士
現任職於改革宗出版公司
自由接案專業譯者(英譯中)
工作聯繫:sam@samkoeh.com
在上帝的麥田裡拾穗,
再將所拾取的分給我在主裡的眾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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