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克斯特:論暴食

摘自巴克斯特:<對付暴食指引>
1.暴食是嚴重違背愛神之心的罪。它就是拜偶像!
這是多麼可憎、下流、並叫人下地獄的罪,因為人竟一心向著自己的肚腹!
2.暴食是自殺!雖然暴食不會立即害命,卻肯定會害命!
3.暴食是心思的死敵,誓死阻撓人善用理性。
4.暴食使肉體和心思一同昏暗。暴食使人變得沉重、困倦、懶惰。
5.暴食是屬肉體的心思最直接的果效,也是取悅肉體這一可憎之罪的果效。
6.暴食會滋生、餵養其他一切的情慾。
7.暴食是低賤如野獸般的罪。
8.暴食是在浪費地消耗、吞吃神的創造物。
9.暴食是最不知感恩的罪。它取用神的恩惠,再像是當著神的面一般,全吐出來。       
10.暴食的罪能將你領受的恩惠、財富、和食物,變為你的網羅和滅亡。你取悅了喉嚨,倒毒害了你的靈魂!
11.暴食是賊,能奪走你的家產,並將原是交付給你善用的,以及你終必向神交帳的,一盡吞吃。
12.你越是喜歡犯暴食的罪,這罪就越大。最甘甜、最叫人情願、也最討人喜愛的罪,就是最大的罪。比暴食更叫人快樂、喜愛的罪,實在少有。
13.越常犯暴食的罪,這罪就越大。世人把暴食當作他們日常的習慣和興趣。他們為暴食而活。他們犯其他的罪,目的就是為了暴食。一旦變成了野獸,他們就繼續活像頭野獸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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