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歐文:人的義 V.S. 基督的義

人清楚認識自己的本分與他自己的義,以及他與上帝同行之路;他看見這些花費他的生命,並佔據他的年日;他曉得自己為此承受了何等痛苦;等候、禁食、勞力、祈禱,這些消耗了他多少精力;他為了對付自己本性慾望,以禁戒犯罪來治死他的肉體,付上了多少代價。
這些是人在自己裡頭所做的工作 ,是人的靈所認識的;這些工作向凡是誠實做工的人清楚地擔保,不論他出於什麼目的做工,必要從這些工作獲益。可是論到基督的義──這義在人身外;他看不見這義,經驗不到這義;在他裡頭的靈也不領會這義;他不認識這義,只認識在應許裡所提到、啟示而得的義;只不過在這應許裡,卻也找不到一處特別對這人說,這義是屬於他的,是向他供應的;裡頭只說這義是屬於一切信徒,是供應給他們的。
這樣的話,一個人要能夠拋開自己眼睛所見的,轉去尋求眼所不能見的;要能夠拒絕那些清楚應許他在上帝面前有充足享樂與支持的;要能夠拒絕他百分之百確定是他自己的,無法被剝奪的,轉而踏著所應許的話,斗膽前行,抵抗成千上萬的疑惑、恐懼、試探,這些全疾呼基督的義不屬於他;──這需要靈魂在上帝面前自卑;而人心要進到此境可不容易。
——摘自約翰歐文《謙卑與上帝同行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

CONVERSATION

Instagram

Follow U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