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恩典實際而切身的認識,遠勝過只有觀念和理論的認識:聽人說蜂蜜甘甜,與親口嚐過蜂蜜,二者大不相同。
希伯來人有一條規則:表示認識的詞,有時也指內心的情感與生活中的果效(Verba notitiæ, quandoque significant affectum & effectum);基督徒若總是如此,那該多好!從前的基督徒極力追求親身經歷的認識,如今卻沉溺於僅在頭腦裡的知識。在醫學上,我們帶著輕蔑稱一個只憑經驗、卻不明白事物本質的人為「經驗派」;然而,在基督教信仰上,作一個有實際經驗的人,也可以有好的意義。伯納德說:「讀書時,我們與其尋求知識,不如尋求真理在心中的滋味。」(In legendis libris non quæramus scientiam, sed saporem)
使徒吩咐我們省察、試驗自己,意思就是要努力在 第二實現態(actu secundo,即實際運作)中感受到,我們自認為在第一實現態(actu primo,即內在性質)上已經擁有的東西。例如,人人都以為自己是信徒、已經重生;所謂省察、試驗自己,就是把聖經為這些人提出的記號和標準用在自己身上,從而親身感受到這些事確實在運作。腓立比書一章 9 節把這稱為「αἴσθησις」,即感覺或體驗;使徒把它與「ἐπίγνωσις」,即知識和判斷,區分開來,表明這是人在心裡對神聖之事所具有的內在、有滋味的感受與體驗。
——Anthony Burgess,《Spiritual Refining: A Treatise of Grace and Assurance 》
譯者:郭熙安
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他是美善;投靠他的人有福了!
——詩篇三十四8
只是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,自己欺哄自己。
——雅各書一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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