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歐文:福音不是另一套創新的教義或律法

福音不是新的教義,也不是新的律法。1

——約翰歐文《希伯來書註釋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
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,像傳給他們一樣;只是所聽見的道於他們無益,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。

——希伯來書四2

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,既看見了就快樂。

——約翰福音八56

摩西……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,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。

——希伯來書十一24、26

  1. 譯註:經文將如今信福音的「我們」與當初在曠野倒斃的「他們」分開來,卻又說福音也傳給他們,正表示舊約百姓所領受的福音核心與本質,無異於我們今日所聽見的。所以歐文這裡所說的「新」,是指完全脫離,甚至違背舊約教義與律法的標新立異。這「新」與約翰福音十三34基督所說的「新命令」意思不同。 

CONVERSATION

Instagram

Follow Us